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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日,肖先生驾驶机动车广安市广安区往前锋区方向行驶,9点左右,车行至华蓥市港前大道与禄市海棠博览园900米大道交叉路口处,遇当事人龚女士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搭乘秦某,邓某对向行驶。龚某驾车左转弯肖某采取措施避让,两车相挂后,肖某的车前部与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搭乘两人相撞,造成除了肖某以外的其他人受伤,,三车受损,我方为龚某,现在交警大队下来的事故认定书认为双方均有过错,责任对半。如果要打官司,让我方减少责任,把握为多少

四川省-广安市 交通事故 2025-04-12 16:53:56
用户:156*****451
律师回复(4)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73人

    回复于2025-04-12 17:08:22

    如果要打官司让龚女士减少责任,把握大小取决于多种因素。若能找到新的关键证据,如现场监控显示肖先生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证明事故认定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改判把握较大,否则改判机会较小。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4476人

    回复于2025-04-12 17:47:44

    你好,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疑,可以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19人

    回复于2025-04-12 18:55:50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189人

    回复于2025-04-12 22:39:48

    既然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均有过错且责任对半,要想减少我方责任,需仔细研究事故细节,看是否有新证据能证明我方过错较小。比如对方有违反交通规则的其他行为未被认定等。可从这些方面收集证据并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但具体把握不好说,还得看证据和法官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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