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方,4.1号有位租客看过我的租房合同后确定定房交了定金约定4.5签合同入住,不租房定金不退,这个对方已经确认过,且有押金条。4.5当天跟租客签署合同时因宠物押金部分有出入导致租客不愿租房,想要违约不租。对方认为跟交定金时确定的押金数额不同拒绝签。一番讨论后,我方妥协愿以对方原定的押金让其重新签约入住。这时租客方不愿租房,想要退定金。我方已经以对方要求的押金来签署合同。对方自行起草了一份租房合同,我方不想以这个合同签约,想要用当时对方确认过再交定金的合同签约是合法的吗?以及,如果对方一直拖着时间不来签合同,我方是否能因其拖延时间超过约定留房日期为由认定对方违约不租房,定金不退?
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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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21: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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