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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今天接到前单位电话说是去年1月份的时候个税给我少扣了,因为1月份发放的是我上个月的绩效等工资,当时应该是操作问题并没有删除我的专项扣除,所以需要我给公司账户把钱转过去。请问这个责任是由我承担吗?如果需要补交给单位请问我需要向单位索要什么材料来保证我的权益,转账备选我应该填写什么比较合适?

北京市 其他 2025-04-02 12:23:20
用户:134*****905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701人

    回复于2025-04-02 12:26:47

    这责任不应全由你承担。若要补交,让单位出具详细说明及计算依据等材料。转账备注可写“补交去年 1 月个税差额”。若有争议,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246人

    回复于2025-04-02 12:29:31

    不用理会。。。。。。。。。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1884人

    回复于2025-04-02 14:21:11

    你好,保留证据,比如聊天记录或者录音,备注xx月个税返回即可。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035人

    回复于2025-04-02 15:35:42

    个税少扣的责任通常由扣缴义务人即前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但纳税人也有自行申报义务。若需补交,你可向单位索要扣缴税款申报表、代扣代缴税款凭证等,转账备注可填写 “补交 [具体年份] 1 月少扣个人所得税”。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如有不明白之处,也可以对我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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