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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上午 本人驾驶电动车与一辆机动车发生碰撞(本人及电动车没有损伤),机动车前保险杠损坏,交警到场后判定同等责任(双方都没有做到安全观察)。当时和对方驾驶员说的是各修各的车。 3月30日 对方保险公司给我发短信:)定损告知: 尊敬的郁新峰先生,您好!2025年3月27日,您驾驶非机动车与我司承保的苏B07K91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该起事故中您承担同等责任。 (—)现苏B07K91号车向我司申请代位赔偿,如您已向我司被保险人 或其委托人支付车损赔偿金或有私了约定,请务必第一时间告知我司工作人员,以保护您的权益。" (二)为共同明确损失,避免后期定损价格产生争议,现通知您

江苏省-无锡市 交通事故 2025-03-31 20:37:34
用户:135*****119
律师回复(5)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979人

    回复于2025-03-31 20:39:23

    你好,你们互相承担对方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一半。你这边的损失也可以向对方追偿。

  • 张颖律师

    月帮助3499人

    回复于2025-03-31 20:39:37

    你好,现在诉求是什么呢?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0人

    回复于2025-03-31 20:42:14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85人

    回复于2025-03-31 20:45:15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虽交警认定同等责任,但依据相关法律及 “优者危险负担” 原则,通常非机动车方不是赔偿义务人,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权一般不能成立,你可与对方保险公司说明情况。 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如有不明白之处,也可以对我追问。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22人

    回复于2025-03-31 23:35:57

    既然当时说各修各车,那对方现在申请代位赔偿不太合理。你可回复保险公司说明情况,表明已有私了约定。若对方纠缠,可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当时的协商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不用太担心,按约定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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