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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 本人(身份证号:一)由于生活所需,截止_年__月日,本人尚欠(身份证号:)现金__元人民币(大写:_元整),经双方协商约定为__年月_日前全部还清。0利息双方约定由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欠款人到期之后长时间没有还清债务, 借款人享有追讨权和向法院诉讼追讨的权利借款人因追偿债务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 或者其他损失由欠款人承担。双方一致同意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债务人(欠款人):_债权人:一 年月日 特立此据! 这个欠条成立吗

江苏省-连云港市 其他 2025-03-30 00:37:16
用户:195*****155
律师回复(2)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1037人

    回复于2025-03-30 00:39:27

    你好,这个欠条是可以的,双方约定达成一致即可。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17人

    回复于2025-03-30 00:39:41

    这份欠条有一定效力,但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比如欠款人身份证号未明确。为使其更具法律效力,应明确双方具体身份信息、详细约定利息等条款。若出现纠纷,债权人可凭借条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欠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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