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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二审判决书中注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但庭审过程中只有一名审判员,审判长和另一名审判员没有参加庭审,但是判决书落款有三名审判员名字,请问这种情况合法吗?当事人应该如何处理?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其他 2025-03-14 12:43:24
用户:185*****225
律师回复(4)
  • 刘敏律师

    月帮助851人

    回复于2025-03-14 13:14:44

    程序违法的可以申请再审。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39人

    回复于2025-03-14 13:21:11

    这显然不合法。当事人可向上级法院反映,要求审查并纠正,或申请再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82人

    回复于2025-03-14 15:04:41

    这种情况不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二审应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时合议庭全体成员应当共同参加。当事人可先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纠正;若法院不纠正,可考虑申请再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解答不易,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5-03-14 22:49:12

    你好,这种一般不违法。判决没问题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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