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贷逾期,逾期金额3.2万,被建行起诉,2月13日于南宁市西乡塘法院开庭,本人因不知情未能及时参与答辩,17日收到判决书,要求偿还共计44万的贷款,以及近3万的诉讼相关费用。
2.我目前愿意偿还逾期金额以及诉讼相关费用,已经尝试与原告方代理律师进行调解,原告告知我,法院已经下发判决书,无法调解,建议我提交上诉,再进行调解。
3.我想咨询一下:
原告方代理律师的建议是否合理,
银行是否愿意和解让我继续履行房贷合同,法院下达判决后,原告方代理律师是否能代表银行,
我是否应该跨过代理律师,与银行那边协商,再决定是否上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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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23: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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