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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退役军人,现在一直领取着退役军人事务局定期给我发放的抚恤金,21年我因公受伤被评定为七级公残,劳动能力鉴定为八级,我的工作单位也一直没有给我们缴纳工伤险,我想让单位给我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给我答复是:通过各种咨询,工伤险那边回复说,因我已经享受了退役军人事务局定期发放的抚恤金,就不能在享受工伤保险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说这有冲突,不能同时享受。 我想知道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者文件依据,因公受伤致残后,退役军人 在享受了退役军人事务局给定期发放的伤残抚恤金后,就不能再领取工作单位为员工缴纳的工伤保险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3-06 19:33:56
用户:138*****505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5-03-06 19:35:24

    你好,可以让人社局给你出一份书面的文件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724人

    回复于2025-03-07 08:37:46

    你好,可以进行工伤鉴定,根据实际工伤等级,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49人

    回复于2025-03-07 09:19:29

    一般情况下,两种待遇不能同时享受。但可与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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