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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时间2023到2025初,2023年4月4日王宁以谈对象为由约我去宁夏银川,欺骗我100500元投进传销,同年又在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将我放在她跟前的33500借给张亚鹅,现在都未归还给我,2023年年底又让我干网络点赞借我5799月让替他妹子王小宁入了一份点赞的入门费,同年三次以还房贷从我处借用5000元,2023年年底我投资5000购得灯笼对联,卖的收入全部9000多元被她拿走,2024年她让我拿出三万元开了一家烙饼店然后开烤饼店嗯的收入全部扫他的二维码收款,店里每月大概二下来在12000多,总共三月9号干到12月18号12月18号之后,他觉得生意不太好,拿走了我所有的现金就跟别人

陕西省-咸阳市 其他 2025-03-06 11:00:06
用户:153*****310
律师回复(4)
  • 张颖律师

    月帮助3518人

    回复于2025-03-06 11:00:54

    你好,可以起诉。有对方身份信息吗,起诉需要起诉状、身份信息、证据材料,可以收集相关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详细说明。

  • 回复于2025-03-06 11:19:07

    这种情况建议你赶快起诉把钱追回来,一定要及时维权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880人

    回复于2025-03-06 11:28:16

    这个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让他还钱,我可以帮你写起诉状,指导你立案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35人

    回复于2025-03-06 12:46:34

    这可能涉及诈骗等违法行为,建议收集证据尽快报警,同时可整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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