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劳动争议问题,违反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制度里面写明违规经办人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经过是春节期间我自己垫付了1万多通过个人渠道购买电影票团体兑换券,在影院柜台组合爆米花可乐礼包销售。我垫付券的钱通过二维码收款退还我自己,无牟利,其余金额正常公司收款设备录机,但是这个就违反公司制度红线了。公司审计已经到店和我和员工主管录音并了解情况,也给我签了保密协议我们沟通的内容,其中也写明我为了完成公司指标做了这事情,承认了事实,也签字可以接受任何公司处罚,如果明天公司下来要求我主动离职,我能否争取到赔偿金额?还是无胜算?在这个公司已经13年多了也签了无固定合同,本身处于第一次触碰红线。
福建省-宁德市
劳动争议
2025-03-04 20: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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