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书
原告:张书铭,男,2003.03.06,民族:汉,住址:海南省临高县皇桐镇皇桐居委会皇桐墟临海路34号,联系电话:
被告:深圳市鹏信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和平社区嘉宾路4018号爵士大厦9A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XKH898。
法定代表人:饶伟鹏,该公司总经理。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多支付的人民币 663.02元;
2.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海南省-临高县
合同纠纷
2025-02-27 20: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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