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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原告:沙吾提·沙地木,性:男身份证号码:6529295,现住:新疆柯坪县锦绣江南小区5-3-601室,联系电话: 被告:甘肃鸿泽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福台路街道临洮路新城佳苑3号楼1号103商铺, 注册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永定西路4号师专家属楼旁边4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代码:MA741283X 法定代表人:韩举 联系电话: 微信号:hzjy2020hfy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培训费用10500元(壹万零伍佰元整)。 2.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返还培训费用的利息,自[应返还

甘肃省-定西市 其他 2024-11-21 13:09:09
用户:155*****227
律师回复(2)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24-11-21 13:09:50

    需要咨询的问题是什么呢

    用户追问2024-11-21 13:16:03
    什么意思?加微信行不行?
    律师回复2024-11-21 13:19:17
    只能看见你前面写的部分内容,看不见你的问题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缪春艳律师

    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4-11-21 13:10:06

    你好,你这个诉状没有发完整

    用户追问2024-11-21 13:16:58
    加微信行不行
    律师回复2024-11-21 13:27:49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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