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2025年2月18号我跟(东莞市新喜越仓储物流公司)签订了我作为他们公司员工的合同,当时他们口头说工作每日最少薪资600~800间,一天扣除他们的服务费70+120元,我算了下最少赚300多,所以我就答应签合同了,后来才知道他拿我手机支付宝分期支付了预付费12600,这12600是每天70元,半年就是12600元,当时都付款了我也想先上班再说,可我第一天上班就知道是安排我去当货拉拉司机,每次自己拉的辛苦不说,还要给他们提成费,所以我做两天就不想做了,请问这个押金费用我能退回来吗?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2-21 14: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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