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8号,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常北大街,当事人与对方驾驶电动车相撞,交警认定对方主要责任,当事人次要责任,当天医药费用3、7开结清,并约定后续相关费用再商讨。
事发后与对方沟通赔付问题无果,1月25号再次上门协商,对方态度坚决,不愿赔付,要求走法律程序。
现当事人想通过法律程序诉讼解决该问题,要求对方按合理建议赔付当事人后期治疗费用、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目前想咨询确认法律流程,我们是应该直接去法院立案,还是先找机构做伤残鉴定,找什么机构做鉴定比较靠谱
湖北省-武汉市
交通事故
2025-02-17 11: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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