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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两年后,工作当时已完成交接,并签署交接单,离职有审批记录,是否还有义务向原单位同事解答工作事宜

江苏省-徐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2-12 01:07:05
用户:186*****365
律师回复(3)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985人

    回复于2025-02-12 01:31:28

    都这么久了 没有义务

    用户追问2025-02-12 01:36:32
    马律师 对方如果提一些莫须有的问题,再以当初没有交接好为由,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以“两年前已签署交接单,并且双方签字、领导全部签字审批完毕”为由,拒绝回答,并且不再接听对方电话?
    律师回复2025-02-12 01:36:59
    可以
    用户追问2025-02-12 01:41:54
    好的,谢谢马律师!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回复于2025-02-12 02:04:42

    这种情况是没有法定义务解答的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33人

    回复于2025-02-12 10:11:47

    一般来说没有义务,但如果涉及到交接后才发现的与当时工作相关且对原单位有重大影响的问题,从道义上可适当协助解答。若因此产生纠纷,可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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