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针对你目前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公司协商
首先,再次与公司进行沟通,向公司表明你对此次搬迁的态度和困难,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同时,了解公司不给予赔偿的具体原因和依据,尝试协商解决问题,如要求公司提供一定的交通补贴、班车接送或调整工作时间等福利措施,以减轻搬迁对自己的影响。
收集证据
收集和保留与公司搬迁、双方沟通协商以及自身工作和薪资等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公司搬迁通知、与公司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的沟通记录、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协商无果,公司仍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在仲裁申请中,要详细说明公司搬迁的情况、对你工作和生活的影响、双方协商的过程以及公司不给予赔偿的事实等。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你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公司在仲裁裁决后不履行义务,你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