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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新开的餐饮店工作 开业前说是培训 结果过去帮他们装修一天十个小时起步 一天五十 差不多有个十二天 过后七天按正常一天一百算 在第十九天的时候说生意不好让我别来了 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上保 我可以依法得到什么赔偿呢 谢谢律师

河北省-衡水市 其他 2024-12-25 23:57:33
用户:156*****762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701人

    回复于2024-12-25 23:58:49

    未签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装修期间工资应按正常标准补发。可先与店方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刘敏律师

    月帮助841人

    回复于2024-12-26 08:41:11

    你们如果是劳动关系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和要求缴纳社保,但是不是劳动关系得先去仲裁委申请仲裁。

  • 回复于2024-12-26 10:17:31

    可以的,未发放得工资要求支付,以及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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