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佛山市顺德区傲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在入职前就规定一天上班11个小时,则每小时按十七元每小时的劳动报酬,周末不加班,一般每两周放休一天,每天上班11个小时都按17元每小时来支付劳动报酬,并且不愿意按工作日加班以1.5倍支付劳动报酬和休息日加班以2倍法律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我想知道他们这条规定是否在国家劳动法中属于合法的或者无效的,以及是否必须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 以及如果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会实行什么处罚

广东省-佛山市 劳动争议 2024-12-14 22:50:24
用户:133*****273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428人

    回复于2024-12-14 22:57:38

    该规定不合法,应按法律规定支付报酬。不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将面临补发工资及可能的罚款等处罚。

  • 回复于2024-12-15 00:06:57

    这种规定是不合法且无效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同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2.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3.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40人

    回复于2024-12-15 12:24:41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698人

    回复于2024-12-15 13:12:56

    你好,不合法,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3*****273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