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物业费的事,2018年房子在公婆的名下,2018年11月6日,我们把房子过户到我和我老公的名下,之前的物业费都是公婆在交2018年物业费没有交,是因为公公的车被别人家的车给撞了,撞得很严重,自己花了1400块钱维修当时也报警了,警察说去物业调监控调到了他们给找到这个人解决,但是去物业调监控,物业说监控都不好用,所以没有找到驾驶逃逸的人,我们自己花了1400维修的2019年我是1月3日交的2019年的物业费2020年我是6月10日交的物业费,然后他们的工作人员就把2019年我交的物业费登记到了2018年2020年的物业费,登记到了2019年,要起诉我没交2020的物业费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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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0: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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