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住房在武汉某部队的干休所里。老人于2016年底去世,房子2016年底至2020年8月中旬一直处于空置状态。过户是2020年6月才办理手续到了我的名下。湖北省部队管理规定2018年就开始交物业费,干部都享有补贴。我奶奶也属于师级干部,应该也有物业补贴,但是2018年他们故意没有收取物业费,我们接到交物业通知的时间于2021年底我去交电费的时候发小纸条通知的,费用是让我补交2018年国家中央下达的时间到目前时间为止的物业费用。而我2020年十月份才入住进来,才把房产转到我的名下。2018年交物业费用的时候也没有人打电话通知我的家人要交物业费?这中间按照干部的人数他们也拿了国家给老干部的物业补贴
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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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5 19: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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