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及5月两次缴费英语培训机构,缴费时机构未出示合同及收据,只让匆匆签字了事,本人并未知悉合同具体内容。因自身工作调动原因21年5月后未再进行课程学习,但还剩余一万多元课时费,因缴费时没有出示合同因此并未知悉合同是否有“课程有效期两年,不予退费”这一条款。以为课程只要缴费过就是一直有效的,后面可以继续学习的。最近向机构主张退款,机构给出说法超过两年课时无效,并且机构称系统更新,找不到任何与我相关的报名记录、上课记录、课时剩余记录,但我这边有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可以证明与该机构是存在关系的,机构代理律师给出三年追诉时效问题,称不论是合同约定还是时效,都是有理由不给我退费的。
海南省-海口市
合同纠纷
2024-12-11 23: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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