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是同班同学,初中生。有天四人在手机上一起玩游戏,觉得无聊就讨论能去做什么,小甲就提议去游泳,其他三人同意。小甲没有车,小乙开电车接小甲,小丙小丁自己开电车去。到达目的地后,小甲先下去游泳,游一会后觉得累就回到岸边休息,乙,丙,丁三人还在水里玩,丁突然溺水,小甲和小乙急忙去救助,期间还试图把岸边的泡沫抛给丁,但小丁没接住。小甲,小乙就跑上岸,去喊人并打电话求助,还是没能把小丁救回来。事后,丁的父母要求三家共同赔偿15万元。
问:1.小甲算不算组织者?2.甲,乙,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各自要承担多少责任?3.丁要求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如果诉讼,被告要怎么准备比较有利?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4-12-04 22:00:20
用户:135*****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