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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三月份买的房子,大概在3月末4月初的时候发现我这个房子欠了去年的物业费。然后我联系我买房的中介,让他联系原房主交物业费,中介一直推脱说。原房主有时间就去交。隔了能有半年的时间,半年多的时间。11月中旬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我小区物业委托的法务的电话跟我说。物业把我起诉了,欠去年的物业费一直不交。可是我是今年三月份才买的房子,我让他们去找前房主,他们说联系了前房主,前房主说让找现房主,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吉林省-通化市 其他 2024-12-03 21:33:55
用户:157*****108
律师回复(3)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23人

    回复于2024-12-03 21:39:56

    您好,不应该由您承担,您可以提供买房证明,买房的时候在后

    律师回复2024-12-03 21:40:09
    法院不会判决您交的。官司没有问题。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701人

    回复于2024-12-03 21:43:05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您作为现房主,对于购房前的物业费,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不需要承担。建议您与物业公司沟通,明确指出物业费欠缴发生在您购房之前,应由前房主负责。同时,保留好与中介和前房主的沟通记录作为证据。如果物业公司坚持起诉,您可依法应诉,并提出上述抗辩理由。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974人

    回复于2024-12-04 18:36:11

    那你就拿出买房记录,证明之前不是你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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