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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我老婆咨询一下,我家是农村的,9月30号早上五点多陆点左右开了一部电动车去上班,在横过马路的时候,被一部直行电动车撞到在地,由于对方车速过快也摔倒在地上,由于我老婆没文化不懂法,当时也是对突如其来事吓蒙了,扶起电动车就去上班了,后来对方报了警,经过调查,找到了我老婆,‘由于是一场轻微的一场小事故,交警叫我老婆去对方家理协商私了,由于对方在理上占据上,对方要我老婆赔3万元,由于金额过高,协商不成,我们就一定要按对方的要求赔付吗

湖北省-武汉市 交通事故 2024-11-24 15:17:05
用户:137*****464
律师回复(3)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124人

    回复于2024-11-24 15:19:38

    不是的,对方的具体损失金额是多少呢?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99人

    回复于2024-11-24 15:31:14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您不必一定要按照对方的要求赔付。首先,需要确定事故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责任,那么赔偿责任应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您可以拒绝不合理的赔偿要求,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调解或诉讼。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帮助和指导。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17人

    回复于2024-11-24 22:22:28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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