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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一个小区门口,对方驾驶汽车出小区大门,准备左转,按喇叭,我骑电动自行车直行,我听到喇叭声音,及时刹车,由于电动车车速较快,滑倒,人摔倒在地上,电动车由于惯性,摔倒后还向前滑了10米左右跟对方汽车发生了轻微刮擦(对方停车在我的车道),我本人受轻微擦伤,对方女司机向我索要300元赔偿,说是补油漆的费用,我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也就赔偿了事,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做法说是不是错误的(私了也是对方提出来的)

湖北省-武汉市 交通事故 2024-05-18 15:29:47
用户:186*****401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4-05-18 15:41:00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没什么问题。一般都是要交警定责再协商确认赔偿金额。

  • 回复于2024-05-18 20:55:57

    既然当时已经认可了 ,现在想反悔也很难的 ,没必要再纠结这事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17人

    回复于2024-05-19 20:45:17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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