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用人单位A是ⅩX有限公司加工厂(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江某;B是XX有限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谢某,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89万。股东:谢某认缴900万(2017年10月8日),实缴81万(2009年3月15日);吕某认缴100万(2017年10月8日),实缴8万(2009年3月15日)。B有A、C、D分支机构,负责人分别为:江某、陈某、梁某。B对外投资了公司E,法人为郑某,注册资本100万,实缴10万,大股东是B,持股100%。如果用人单位A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那么可以将哪些谁作为被执行人?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4-11-03 10:09:17
用户:15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