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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今天我提出辞职 老板让我三十天后招到人才能离职 合理吗 她给出第二方案 这个月工资按这个月基本工资核算 我能直接不去吗或者能拿到没签劳动合同的两倍赔偿吗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4-10-20 14:59:48
用户:187*****542
律师回复(5)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114人

    回复于2024-10-20 15:05:48

    你在这家公司工作多长时间了?公司有没有给你缴纳社保?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21人

    回复于2024-10-20 15:06:00

    离职是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公司有无其他违法行为?

  • 范鑫鑫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24-10-20 15:12:26

    你好,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被迫离职的情形,如果公司存在拖欠你劳动报酬或者没给你缴纳社保的情况,你可以被迫离职,并且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第二个月起到第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但要看你工作时间,是否超过劳动仲裁一年时效。具体情况可以一对一详细咨询沟通分析!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90人

    回复于2024-10-20 15:18:18

    你提的辞职,一般没有补偿的,若是被迫离职,就不一样,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767人

    回复于2024-10-20 19:56:58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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