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身份是一名公司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的。我18年在工作期间驾驶用人单位车辆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后经法院审理赔偿受害者家属30多万,其中20多万是保险公司承担,剩余全部由我个人承担,原公司和用人单位没有拿出一分钱。此后这件事就算结束了,我继续在用人单位上班,两年后由原公司转到现公司新签了合同,但依旧在同一个同人单位派遣。最近用人单位开始查员工各种酒驾、pc各种违法乱纪的事情,也查到我了,说要扣我两年的绩效工资每个月仅发一千多生活费。但是我这件事情早就结束了而且我的合同也不再用人单位而在现公司,我只是在用人单位派遣我认为用人单位没有权利惩罚我,如果我去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能不能胜诉?
山东省-济南市
劳动争议
2024-10-11 22: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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