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强制要求周一到周三加班到晚上九点半(没有加班费,只有30元补贴)
2、因为我拒绝加班,并在工作完成后告知领导和人事,自己工作完成并且拒绝加班,就先下班
3、第二天被公司约谈,并表示因为我昨天不加班的事情,要经济裁员来辞退我,并表示只给一个月工资赔付,被我拒绝。(我转正员工业绩前三,公司还在招聘人员)
4、我提出n+1或者2n(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最终协商未果,公司开具辞退通知书,理由:因拒绝公司因为项目转型且已发生经营性困难做的短暂调整,后协商不一致解除合约。
5、劳动仲裁能成功吗?以什么理由仲裁?能要回加班费吗?
6、加班没有书面通知,只有考勤打卡和微信工作记录,算有效证据吗
四川省-成都市
劳动争议
2024-09-23 23: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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