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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于2021年8月公开招聘了一名合同制教师,签订从2021年9月至2024年8月共三年合同期,今年8月31日合同到期,我校决定不再续签,我想请问几个问题:1、合同期满不续签,需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如需要,请问如何计算补偿金。2、如果是在孕期或产期或哺乳期,是否可以不续签?不续签补偿金又是如何计算?请帮忙解答,谢谢。

江西省-抚州市 合同纠纷 2024-08-27 14:48:32
用户:138*****069
律师回复(2)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8人

    回复于2024-08-27 15:10:32

    如果不续签,需要支付三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 刘敏律师

    月帮助656人

    回复于2024-08-28 19:11:45

    单位不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怀孕,产假和哺乳期间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每工作一年是两个月工资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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