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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在非机动车道,我在前方骑自行车行驶,后面有一个电动车撞到对向来的另一辆电动车,滑行十米左右,脸摔伤了,然后后面电动车说是我把他别了,但是我们没有任何接触,我们两个逆行,他撞到正向正常行驶电动车,对方要求我负全部医药费,我不同意,我报警,然后交警到现场询问拍照取证,要明天去交警队处理。对方问题:未成年驾驶电动车未戴头盔,而且车速很快, 我的问题:对方一口咬定是我别了他,但是我们没有任何接触,我看到摔伤后下车帮忙 需求:明天到交警队后应该怎么说,对方昨天已经要求我赔付医药费

陕西省-宝鸡市 交通事故 2024-08-25 12:21:50
用户:136*****841
律师回复(2)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188人

    回复于2024-08-25 12:23:07

    这种情况去交警大队就如实说明相应的情况。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1人

    回复于2024-08-25 20:28:38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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