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于2024-08-08 14:00:02
如果您想追回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来采取行动。 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您的配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了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您的财产,根据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您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对其少分或者不分。 如果您发现您的配偶有上述行为,您可以在离婚分割财产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诉讼中,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的配偶有上述行为,以便法院可以支持您的诉求。 如果您怀疑您的配偶隐藏或转移了共同财产,您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这一点,并要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予以考虑。如果离婚后发现了新的共同财产,您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