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2018年卖了一套房,我们是甲方,买家是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通过银行计算,房子还有12万元贷款,于是合同上标明:余款12万元贷款由乙方负责偿还。可是,到2024年5月 现在乙方已经还够12万元,结果发现房子除去这12万元,还有一年的房贷。问了银行,原来当年12万元是指本金12万元,没算利息。现在乙方咬住他们已经还够12万元,剩下一年的房贷他们不还了,但由于现在贷款还在我们身上,我们不得不先还,想问一下律师,如果我们现在把房贷都还了,到时候过户的时候不给他们过户,让他们起诉我们,这个做法可以吗?辛苦您了
河北省-张家口市
合同纠纷
2024-07-15 21: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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