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17人
回复于2024-07-09 17:22:03
多上班不是申请经济补偿金的事由,但是你多上的一个月不发工资属于经济补偿事由
月帮助73人
回复于2024-07-09 17:23:40
你如果同意工作到7月10日,视为变更合同,没有什么补偿,正常发放工资。
回复于2024-07-09 17:32:59
首先您的问题是单位此说法是违法的,双方合同期限到期则合同终止,不存在必须按照教育局的规定,另外关于经济补偿金,如果是是单位提出不续签或者是您双方协商一致不续签则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N,如果您与单位已经签过两次以上劳动合同,则单位无权解除或不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解除或不续签则需支付赔偿金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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