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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想咨询下租房问题,目前是在武汉洪山区这边租房,租房合同是签的一年,现在已住三个月,目前因工作原因无法继续续租 便提前和房东沟通转租事情 房东让我们给她300元服务费 租客我们来找和带看房子 说她只负责签合同 ,经过沟通后协商给200元 我们多付一个月房租到4/23号 租客我们来找 现在房间里的灯坏了 非人为损坏 我们吃饭时自己就突然闪掉了 当时没来得及拍视频 联系房东 说是让我们自己去买和换 感觉房东想恶意不退还押金 这种该怎么处理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4-05-21 21:50:15
用户:133*****453
律师回复(2)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450人

    回复于2024-05-21 21:54:03

    按理来说 ,灯的损坏 这属于消耗品 ,是由房东来承担的 ,但是 ,房东既然这么计较 ,也没必要为了一个几元钱的灯泡 ,和他纠缠不清 ,给它修好就行了 ,如果他克扣押金 ,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7人

    回复于2024-05-21 22:19:00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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