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房,与室友A签租房合同,房租都交给A,她再给房东,我们没有房东联系方式。是不是可以默认A是二房东?A近日性情大变回老家暂住,我们从中介了解到大房东有意向卖房。我们与A签的都是一年期,口头约定租期内不租要找下一个租客再退押金。一年到期未沟通过也没签约继续住着。
①现在可否主张租房合同为不定期合同,不用找新租客,提前一个月跟她讲退租,让她退押金?②室友B租了两年整了,到该交房租的时间了,能否提再租一个月就走,也不找租客,让她退押金?③我们提退租的时候要让她知道,我们已意外得知房东要卖房的事情吗?
上海市
合同纠纷
2023-06-15 11: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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