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担保人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22 19:22浏览量:1019
行政拘留担保人便是对具有应该处以行政拘留的人进行确保行为的一类人。用以确保在审理案件期间犯罪人随叫随到,而且不会冒犯其他的法令规则。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有关行政拘留担保人的条件的相关内容。以供我们阅览,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分的品种。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背行政法令标准的人,在短期内约束人身自在的一种行政处分。行政拘留是最严峻的一种行政处分,一般适用于严峻违背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正告、罚款处分不足以惩戒的状况。因而法令对它的设定及施行条件和程序均有严厉的规则。行政拘留裁决权归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越15日;行政拘留决议宣告后,在请求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分的人及其亲属找到确保人或许按规则交纳确保金的,可请求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担保人应具有哪些条件
根据《治安管理处分法》第108条的规则,被处分人请求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所提出的担保人应具有下列四个方面的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担保人与被处分人所触及的治安案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即担保人不是一起违背治安管理行为人,也不是本案的证人、被害人等。
(2)享有政治权力,人身自在未受到约束。“享有政治权力”,是指担保人根据宪法和法令享有下列权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辞、出书、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在的权力,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力,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力。“人身自在未受到约束”,是指担保人未受到任何掠夺或许约束人身自在的刑事处分,未被采纳任何掠夺、约束人身自在的刑事、行政强制措施或许未受到约束人身自在的行政处分,即未被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劳动教养等。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居处。这是指担保人在被处分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的居处。暂住人口或许其他活动人员不能作为确保人。
(4)有才能实行担保责任。“有才能实行担保责任”,是指担保人的年纪、膂力与智力等条件能够确保其实行担保责任,如担保人有必要到达必定年纪并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担保人的智力正常、担保人的身体状况能够使其完结监督被处分人行为的责任等。
综上所述,法令中有所规则。行政拘留担保人一般是与本案无关的第三人,而且是在当地有固定的居处以及年满十八岁及能够承当完结民事才能的类型。这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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