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21 18:14浏览量:2452

重婚罪,是指有爱人又与别人成婚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则:“有爱人而重婚的,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婚姻联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则的准则,重婚行为损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准则,有必要予以刑事处分。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有必要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爱人的人又与别人成婚的,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所谓有爱人,是指男人有妻、女性有夫,并且这种夫妻联系未经法令程序免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爱人的人;假如夫妻联系现已免除,或许因爱人一方逝世夫妻联系天然消失,即不再是有爱人的人。所谓又与别人成婚,包含骗得合法手续挂号成婚的和虽未经婚姻挂号手续但以夫妻联系共同日子的现实婚姻。所谓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是指自己虽无爱人,但明知对方有爱人,而成心与之成婚的(包含挂号成婚或许现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损坏别人婚姻的行为。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发布实施曾经,我国对现实婚采纳的是约束供认主义,即有条件地供认现实婚的法令效力,所以只要现实婚具有法令效力时,才干建立现实重婚罪。1986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未办成婚挂号而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案子的若干意见》规则:榜首,1986年3月15日《婚姻挂号方法》实施曾经,未办成婚挂号即以夫妻联系同居日子,大众也以为是夫妻联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述“离婚”,如申述时两边均契合成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现实婚姻联系;如申述时一方或两边不契合成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不合法同居联系。第二,1986年3月15日《成婚挂号方法》实施今后,未办成婚挂号即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大众也以为是夫妻联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述离婚,如同居两边均契合成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现实婚姻联系;如同居的一方或两边不契合成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不合法同居联系。第三,自民政部新的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实施之日起,未办成婚挂号即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按不合法同居联系对待。现在民政部新的婚姻挂号管理条例现已发布实施,因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时刻为边界对现实婚的法令效力采纳了约束供认主义。因此,《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实施后,一切的现实婚都将被认定为不合法同居联系,不存在“重婚”的问题。据此,现实婚只要被供认有法令效力时,才被确以为一种婚姻联系,也才谈得上与其它婚姻联系的重合,然后构成重婚罪。若现实婚不具有法令效力而被认定为不合法同居联系,则当事人所谓的“夫妻联系”不光得不到法令的承认,反而会遭到法令的制裁,因此所谓“重婚”也就无从谈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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