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01 05:52浏览量:534
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仿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抉择、监事会会议抉择和财政管帐报告。
股东能够要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恳求,阐明意图。公司有合理依据以为股东查阅管帐账簿有不正当意图,或许危害公司合法利益的,能够回绝供给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恳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阐明理由。公司回绝供给查阅的,股东能够恳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供给查阅。
财政管帐报告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政状况表、财政状况阐明书和利润分配表。
股东是否能够查阅公司的原始管帐凭证
一种观念以为已然公司法未对此作规则,就当然解释为股东无权查阅原始管帐凭证;另一种观念以为,已然管帐账簿能够查阅,就能够查阅管帐账簿背面的原始管帐凭证。
鉴于管帐账簿是依据原始管帐凭证制造,并且管帐账簿的造假难度低于原始管帐凭证,咱们建议股东有权在查阅管帐账簿的搭档,恳求查阅赖以制造管帐账簿的公司原始凭证。
股东查阅管帐账簿的程序:
1、提出书面请求并阐明意图
2、公司检查(公司有合理依据以为股东查阅管帐账簿有不正当意图的,或许危害公司合法利益的,能够回绝,并在十五日内书面答复并阐明理由)
3、股东请求被回绝的,能够诉至法院。
股东查账既能够本人为之,也能够托付律师、管帐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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