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如何确定管辖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8 05:43浏览量:934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则,违法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假如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违法分子就会被送到监狱服刑,而在监狱服刑的就要恪守相关的规则,那么罪犯在服刑期间又违法的怎样确认统辖?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违法的怎么确认统辖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违法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一般是由违法地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对案子进行统辖的。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子的侦办由公安机关进行,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施行法令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施行的不合法拘禁、刑讯逼供、不合法搜寻等侵略公民权利、危害司法公正的违法,能够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办。关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施行的严重违法案子,需求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分,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议,能够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办。
自诉案子,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子由违法地的人民法院统辖。假如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合的,能够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违法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一般是由违法地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对案子进行统辖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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