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毒品违法的案子中,是否量刑会考虑到毒品的纯度问题呢?接下因由
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毒品纯度对量刑是否有影响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刑法对毒品类违法的规则是“所涉毒品不以纯度为科罪规范”,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呈现了所贩卖的毒品纯度很低的现象,这样假如以总量核算进行科罪则显失公正,为此,最高人民法院特发下了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议.》的若干问题的解说,对毒品的纯度作了规则:
1、对毒品违法案子中抄获的毒品,应当判定,并做出判定结论。
2、海洛因的含量在25%以上的,可视为与规范的海洛因含量相同;含量不行25%的,应当折组成含量为25%的海洛因核算。
3、对毒品的判定结论有贰言的,应当弥补判定或从头判定。
相关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47条、348条:
第三百四十七条私运、贩卖、运送、制作毒品,不管数量多少,都应当追查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分。
私运、贩卖、运送、制作毒品,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没收产业:
(一)私运、贩卖、运送、制作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许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许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私运、贩卖、运送、制作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装备保护私运、贩卖、运送、制作毒品的;
(四)以暴力抵抗查看、拘留、拘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加有组织的世界贩毒活动的。
私运、贩卖、运送、制作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许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许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分金。私运、贩卖、运送、制作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许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许其他少数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分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各该款的规则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