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如何判断标准工资的数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4 18:00

当用人单位制订出薪酬单或许职工拿到薪酬单后,如何来判别哪些归于标准薪酬,哪些不是标准薪酬呢?
根据国务院《关于薪酬总额组成的规则》及当地相关法规规则,标准薪酬不包括:(1)、付出周期超越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末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终结算的事务提成等;(2)、无确认付出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补助、补助等。也就是说,标准薪酬一般都是以一个月为核算周期,在该一个月的周期内发放的薪酬,除掉加班薪酬以及我在前面薪酬总额中叙述的不归于薪酬领域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总和就应当归于职工的标准薪酬了。
有个简略的判别办法:每月固定发放的项目一般都归于标准薪酬的组成部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也一般选用这种办法来判别标准薪酬的数额。但咱们必定要注意那些不归于标准薪酬领域的项目可不能核算在内。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好的标准薪酬往往和实践发放的标准薪酬不相契合。企业往往把最低薪酬约好为标准薪酬,特别是对那些新进职工,而实践发放薪酬时却存在一些每月固定发放的补助、补助、奖金等,按照《深圳市职工薪酬付出法令》的规则,只要是付出周期不超越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就归于标准薪酬,那么上述固定发放的补助、补助、奖金也应该归于标准薪酬的领域。而这又涉及到职工加班薪酬的核算。企业往往就以最低薪酬作为加班费的核算基数,而将上述归于标准薪酬的部分扫除在外,显然是不公平的。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