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与继子女有怎样的法律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0 22:141、构成抚育教育型联系
首要是由于生父或许生母再婚后,未成年的继子女彻底或许部分由继父或许继母抚育、教育,这种状况下,继爸爸妈妈和继子女的联系等同于亲生爸爸妈妈和子女的法律联系。他们之间也就具有相应的彼此承继联系。继子女也相应的对继爸爸妈妈有奉养的责任。
2、未构成抚育教育型联系。
首要是由于生父或许生母再婚后,继子女现已成年,现已独立日子,或许彻底由亲生爸爸妈妈承当抚育教育责任,或许继子女未跟从再婚的亲生爸爸妈妈日子,如跟从外公外婆或许爷爷奶奶日子等。这时继爸爸妈妈和继子女之间没有构成抚育教育联系,仅仅是名义上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因而不具有法律上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他们之间也就没有相应的彼此承继联系。
继爸爸妈妈离婚后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之间承继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则:“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间,不得优待或轻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力和责任,适用本法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有关规则。”在实际日子中,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之间大体存在两种状况:一是继子女已成年并独立日子,或虽未成年,但他们的日子费、教育费仍由其生你(或生母)担负,因而继爸爸妈妈子女之间只要拟制血亲或一般的共同日子联系;二是继子女的日子费、教育费由继父或继母担负,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之间的确构成了抚育教育联系。在后一种状况下,继爸爸妈妈子女之间的确构成了抚育教育联系。在后一种状况下,继爸爸妈妈子女之间的权力和责任,与爸爸妈妈子女间的权力和责任是彻底相同的。我国《承继法》第十条规则,有抚育联系的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之间存在彼此承继遗产的联系,这儿的条件是“有抚育联系”。可是,在继爸爸妈妈离婚后,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之间的联系与亲生爸爸妈妈子女之间的联系就有所不同了。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则:“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联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不管由父方或母方抚育,仍是爸爸妈妈爸爸妈妈子女。”这是由于,爸爸妈妈子女的这种直系血亲,是根据子女出世的现实而发作的天然血亲,它不会因爸爸妈妈的离婚而消失或改变。而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之间,则是一种在继爸爸妈妈合法婚姻存在期间,法律上承认相当于血亲的按捺血亲,实际上并无血缘联系。假如继爸爸妈妈离婚后,承认这种拟制血亲的根底便不复存在了,因而继爸爸妈妈子女之间的这种拟制血亲联系也即随之完毕。从上述状况看来,你母亲和后夫之子并未构成抚育联系,当然不存在承继联系。
构成抚育联系的继子女有权承继继爸爸妈妈遗产
我国《婚姻法》第24条对婚生爸爸妈妈子女间的权力责任联系作了清晰的规则:“爸爸妈妈和子女有彼此承继遗产的权力。”而在生爸爸妈妈一方逝世或离婚后,另一方带子女再婚构成的继爸爸妈妈子女联系是拟制血亲,与天然血亲不同,并非一切的继爸爸妈妈子女都发生爸爸妈妈子女间的权力责任。《婚姻法》的27条第二款规则:“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力和责任,适用本法对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有关规则。”继爸爸妈妈子女之间只要构成了抚育联系,才发生爸爸妈妈子女间的权力责任。因而,继子女与继爸爸妈妈长时间共同日子,继父或继母担负及子女日子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或许对继子女予以日子上的照料、教育和维护的。能够认定为构成抚育联系。《承继法》第10条规则,有抚育联系的继爸爸妈妈子女间有承继权,且继子女有奉养继爸爸妈妈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