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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父母不能代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5 08:31
小张的爸爸妈妈小张带着儿子的身份证、户口本,来到公证处要求为儿子处理婚前产业公证。本来,小张的爸爸妈妈出钱为儿子买了套房子预备成婚用,但又怕自己的孩子发作婚变,一起受传统认识的影响,认为自己现在买的房子会在孩子成婚一段时间后变成夫妻共同产,在孩子离婚的时分自己的辛苦钱会无辜的给女方一半,便来到公证处要求给儿子处理婚前产业公证,意图便是想证明房子是儿子一个人的,但还不想让儿子的女朋友知道,怕影响两边的爱情。没想到被公证人员奉告这种公证不能代理,只能当事人两边自己亲自来公证处处理,最终只能悻悻而归。
最近,常常有爸爸妈妈拿着儿子、女儿的身份证、买卖合同或许房产证,到公证处要求处理婚前产业公证,但他们却均被奉告不能代为帮孩子处理婚前产业公证,由于这种公证不能由爸爸妈妈代理,也不能由一方独自来处理。处理婚前产业公证是预备成婚的男女两边要对自己婚前的产业进行公证,证明婚前的产业归一方一切,需求男女两边拿着身份证件和产业证明等资料亲自到公证处处理。
其实,小张爸爸妈妈的忧虑其实也是没有必要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的规则,夫或妻一方的婚前产业,除夫妻两边有清晰的书面约好外,为夫妻一方的产业,不因婚姻关系的连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产业。所以小张爸爸妈妈在婚前为他买的房子,假如小张和他的女友没有特别约好的话,是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产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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