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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1 22:24
什么是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则,征收土地补偿包含青苗、地上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和被征地农人的社会保障费用。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严厉土地管理的决议》(国发[2004]28号)文件精力,土地补偿费的首要部分要给被征地农人,为此,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先后拟定了本省、市、区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
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规范是多少?
土地管理法的第47条规则了核算补偿的办法,国家没有给出一致的详细数字。
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依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处给予补偿。
征用犁地的补偿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犁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犁地被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犁地的安顿补助费,依照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核算。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依照被征用的犁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均匀每人占有犁地的数量核算。每一个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的安顿补助费规范,为该犁地被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可是,每公顷被征用犁地的安顿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越被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规范规则。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
征用城市市郊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缴纳新菜地开发建造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则付出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尚不能使需求安顿的农人坚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能够添加安顿补助费。可是,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越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别情况下,能够进步征用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规范。
假如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依照土地的市场价格来核算补偿。
现在没有新的国家法律规则,首要仍是看地方政府在这个问题怎样细化国家的规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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