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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的职责及议事规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9 08:31

张律师回答:
业主大会实行下列责任:(一)拟定、修正业主条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推举、替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作业;(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四)决议专项修理资金运用、续筹计划,并监督施行;(五)拟定、修正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设备的运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保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六)法令、法规或许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则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责任。 业主大会会议能够选用团体评论的方式,也能够选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与。业主能够托付代理人参与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经过。业主大会作出拟定和修正业主条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修理资金运用和续筹计划的决议,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整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经过。业主大会的决议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整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时会议和暂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时会议应当依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则举行。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安排举行业主大会暂时会议。 举行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举行15日曾经告诉整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一起奉告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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