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产品质量和产品责任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4 20:37

产品质量是由各种要素所组成的,这些要素亦被称为产品所具有的特征和特性。不同的产品具有不同的特征和特性,其总和便构成了产品质量的内在。产品质量要求反映了产品的特性和特性满意顾客和其他相关方要求的才能。
顾客和其他质量要求往往随时刻而改变,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有着亲近的联系。这些质量要求能够转化成具有详细目标的特征和特性,一般包含运用性能、安全、可用性、可靠性、可修补性、经济性和环境等几个方面。
产品的运用性能是指产品在必定条件下,完结预订意图或许规则用处的才能。任何产品都具有其特定的运用意图或许用处。
产品的安全性是指产品在运用、储运、出售等过程中,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免受才能。
产品的可靠性是指产品在规则条件和规则的时刻内,完结规则功用的程度和才能。一般可用功用功率、均匀寿命、失功率、均匀毛病时刻、均匀无毛病工作时刻等参量进行鉴定。
产品的可修补性是指产品在发作毛病今后,能敏捷修补康复其功用的才能。一般选用均匀修正时刻等参量表明。
产品的经济性是指产品的规划、制作、运用等各方面所支付或所耗费本钱的程度。一起,亦包含其可获得经济利益的程度,即投入与产出的效益才能。
产品职责险是指当产品的出产者、出售者(包含批发商和零售商)因其出产或出售的产品发作意外事端,形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产业丢失所应承当的法令补偿职责,由保险公司予以补偿。
出产商、出口商、进口商、零售商及修补商等全部有可能对产品事端形成的丢失负有补偿职责的人,都能够投保产品职责险。根据详细情况需求,能够由他们中心的任何一个投保,也能够由他们中心的几个人或整体联名投保。产品职责险的被保险人,除投保人本身外,经投保人请求,保险公司赞同后,可将其他有关方也作为被保险人,必要时将添加保险费,并规则对各被保险人之间的职责互不追偿。各有关方中,制作商应承当最大危险,除非其他有关方已将产品重新装配、改装、修补、转换包装或运用说明书,以及其他行为,并因而引起产品事端,应由该有关方担任外,凡产品原有缺点引起的问题,最终都要追溯至制作商。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