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4 12:34
【正文】
事例、现象:
不少事端的当事人对交警部门的事端确认书不服,以为依据有瑕疵或实际有收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急需了解救助的途径,以寻求真实的公平合理。
律师提示:
1、对事端确认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端危害补偿的争议,当事人能够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当事人未达到协议或许调停书收效后不实行的,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造业委员会法工办复字〔2005〕1号《关于交通事端职责确认行为是否归于详细行政行为,可否归入行政诉讼受案规模的定见》“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作业委员会:你委2004年12月17日(湘人法工函〔2004〕36号)来函收悉。经研讨,答复如下:依据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造的交通事端确认书,作为处理交通事端案子的依据运用。因而,交通事端职责确认行为不归于详细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假如当事人对交通事端确认书牵连的民事补偿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造业委员会办公室。二○○五年一月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路途交通事端案子有关问题的告诉》第四条的规则“……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危害补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子时,人民法院经检查以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职责确认、伤残判定确属不当,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确认的案子实际作为定案的依据。”
2、关于交通事端确认书不服的,应该怎么处理?
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端确认书,归于《民事诉讼法》中依据规则的“判定定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假如当事人关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确认交通事端职责的确认书不服,是否能够进行救助?假如能够救助,则怎么进行救助?
事端确认书是否采信,则须由法院依据《民事诉讼依据规则》的有关规则对其予以检查判别,而不是不加检查一概当然确认采用。假如达到调停发作“调停书收效后不实行的,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端职责书作为依据,在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否采用交通事端确认的定见,需求经过依据检查今后方能够确认。可是,实践中,需求法官有高度的职责心,不然,交通事端一旦确认,简直就只需理论上更改的或许,而这正好是实际!
交通事端确认的法令救助途径有二:
A、《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路途交通事端确认有贰言的,能够自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恳求。复核恳求应当载明复核恳求及其理由和首要依据。”
B、当然,实际上,在实践操作中,很少会发作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交通事端确认书。因而,当事人别的一种救助手法便是经过向法院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端确认书有贰言,经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说明理由,极力推翻同处于依据位置的交通事端职责确认书,由法庭对交通事端确认予以质证后决议是否采信这项依据,并有权决议事端的补偿职责份额。
C、经过信访程序。依据信访法令的规则,只需在司法程序进行结束后,才能够发动信访程序。作出交通事端确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身并不自动承当从头确认,而是由上级机关责令从头确认后,予以救助。司法实务中,法庭一般不会改变或许吊销事端确认的,而信访的本钱又高,当事人获得法令救助的时机十分小、途径少。有交警发牢骚说“说的好,逃逸找不着,确认听领导,不请不送清挨宰,对错是非任摆摆”。
律师提示:
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的戚谦律师以为,假如受害人有充沛的理由和依据置疑交通事端确认书的职责确认,有权力恳求复核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予以改变或许吊销。关于复核,以一次为限。
假如对复核成果仍然不服,可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要求不予采用或回绝采信。
司法实践中,即便复核了,也很少对原交通事端确认书做出改变或吊销决议的。法官一般也以事端确认书作为区分补偿职责的依据,不予采信的状况不是许多。
还需求注意的是,处理路途交通事端的交通警察,是否现已获得相应等级的处理路途交通事端资历。
景象适用:
A、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无法确认职责的交通事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作交通事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差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当补偿职责;有依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差错的,依据差错程度恰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补偿职责;机动车一方没有差错的,承当不超越百分之十的补偿职责”。
B、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作交通事端,职责无法确认的状况
怎么确认事端补偿?在路途交通法中没有清晰的规则,可是依据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榜首款榜首项的规则,“机动车之间发作交通事端的,由有差错的一方承当补偿职责;两边都有差错的,按照各自差错的份额分管职责”。
假如有依据证明一方有差错,那么也能够凭合法、有用、充沛的依据去推翻交警现已作出的无法确认事端职责的职责确认书。但假如两边都没有相应的依据足以证明对方存在差错的状况下,怎么分配职责?路途交通安全法更没有进一步进行规则,能够依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的规则,由两边承当公平职责。
C、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作交通事端,事端职责无法确认的状况
《路途交通安全法》榜首百一十九条第二项关于“车辆”的界说,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交通事端的发作只需满意路途、车辆、当事人一方存在差错并形成了危害结果的构成要件,即能够构成交通事端。基于此,其相同适用路途交通安全法以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则。首要,假如任何一方当事人能够举证另一方存在差错的,就能够减轻己方的职责,假如能进一步举证对方成心形成交通事端的,己方能够不承当职责。至于两边都无法证明对方存在差错的,那么相同的,也应当按照公平职责,分管补偿职责。
法令依据:
《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
第五十一条规则:当事人对路途交通事端确认有贰言的,能够自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恳求。复核恳求应当载明复核恳求及其理由和首要依据。
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恳求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议。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复核恳求不予受理,并书面告诉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路途交通事端;
(四)车辆在路途以外通行时发作的事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恳求的,应当书面告诉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恳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并作出复核定论:
(一)路途交通事端实际是否清楚,依据是否的确充沛,适用法令是否正确;
(二)路途交通事端职责区分是否公平;
(三)路途交通事端查询及确认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纳书面检查的方法,可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为有必要时,能够招集各方当事人参与,听取各方当事人的定见。复核检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停止复核。
第五十四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检查以为原路途交通事端确认实际不清、依据不的确充沛、职责区分不公平、或许查询及确认违背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定论,责令原办案单位从头查询、确认。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检查以为原路途交通事端确认实际清楚、依据的确充沛、适用法令正确、职责区分公平、查询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保持原路途交通事端确认的复核定论。
第五十五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定论后,应当招集事端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告复核定论。当事人没有参与的,应当采纳其他法定方式将复核定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五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从头确认的复核定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按照本规则从头查询,从头制造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吊销原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
从头查询需求查验、判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查验、判定定论确认之日起五日内,从头制造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吊销原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
从头制造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存案。
第三条交通警察处理路途交通事端,应当获得相应等级的处理路途交通事端资历。
事例、现象:
不少事端的当事人对交警部门的事端确认书不服,以为依据有瑕疵或实际有收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急需了解救助的途径,以寻求真实的公平合理。
律师提示:
1、对事端确认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端危害补偿的争议,当事人能够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当事人未达到协议或许调停书收效后不实行的,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造业委员会法工办复字〔2005〕1号《关于交通事端职责确认行为是否归于详细行政行为,可否归入行政诉讼受案规模的定见》“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作业委员会:你委2004年12月17日(湘人法工函〔2004〕36号)来函收悉。经研讨,答复如下:依据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造的交通事端确认书,作为处理交通事端案子的依据运用。因而,交通事端职责确认行为不归于详细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假如当事人对交通事端确认书牵连的民事补偿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造业委员会办公室。二○○五年一月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路途交通事端案子有关问题的告诉》第四条的规则“……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危害补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子时,人民法院经检查以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职责确认、伤残判定确属不当,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确认的案子实际作为定案的依据。”
2、关于交通事端确认书不服的,应该怎么处理?
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端确认书,归于《民事诉讼法》中依据规则的“判定定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假如当事人关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确认交通事端职责的确认书不服,是否能够进行救助?假如能够救助,则怎么进行救助?
事端确认书是否采信,则须由法院依据《民事诉讼依据规则》的有关规则对其予以检查判别,而不是不加检查一概当然确认采用。假如达到调停发作“调停书收效后不实行的,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端职责书作为依据,在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否采用交通事端确认的定见,需求经过依据检查今后方能够确认。可是,实践中,需求法官有高度的职责心,不然,交通事端一旦确认,简直就只需理论上更改的或许,而这正好是实际!
交通事端确认的法令救助途径有二:
A、《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路途交通事端确认有贰言的,能够自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恳求。复核恳求应当载明复核恳求及其理由和首要依据。”
B、当然,实际上,在实践操作中,很少会发作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交通事端确认书。因而,当事人别的一种救助手法便是经过向法院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端确认书有贰言,经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说明理由,极力推翻同处于依据位置的交通事端职责确认书,由法庭对交通事端确认予以质证后决议是否采信这项依据,并有权决议事端的补偿职责份额。
C、经过信访程序。依据信访法令的规则,只需在司法程序进行结束后,才能够发动信访程序。作出交通事端确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身并不自动承当从头确认,而是由上级机关责令从头确认后,予以救助。司法实务中,法庭一般不会改变或许吊销事端确认的,而信访的本钱又高,当事人获得法令救助的时机十分小、途径少。有交警发牢骚说“说的好,逃逸找不着,确认听领导,不请不送清挨宰,对错是非任摆摆”。
律师提示:
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的戚谦律师以为,假如受害人有充沛的理由和依据置疑交通事端确认书的职责确认,有权力恳求复核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予以改变或许吊销。关于复核,以一次为限。
假如对复核成果仍然不服,可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要求不予采用或回绝采信。
司法实践中,即便复核了,也很少对原交通事端确认书做出改变或吊销决议的。法官一般也以事端确认书作为区分补偿职责的依据,不予采信的状况不是许多。
还需求注意的是,处理路途交通事端的交通警察,是否现已获得相应等级的处理路途交通事端资历。
景象适用:
A、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无法确认职责的交通事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作交通事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差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当补偿职责;有依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差错的,依据差错程度恰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补偿职责;机动车一方没有差错的,承当不超越百分之十的补偿职责”。
B、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作交通事端,职责无法确认的状况
怎么确认事端补偿?在路途交通法中没有清晰的规则,可是依据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榜首款榜首项的规则,“机动车之间发作交通事端的,由有差错的一方承当补偿职责;两边都有差错的,按照各自差错的份额分管职责”。
假如有依据证明一方有差错,那么也能够凭合法、有用、充沛的依据去推翻交警现已作出的无法确认事端职责的职责确认书。但假如两边都没有相应的依据足以证明对方存在差错的状况下,怎么分配职责?路途交通安全法更没有进一步进行规则,能够依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的规则,由两边承当公平职责。
C、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作交通事端,事端职责无法确认的状况
《路途交通安全法》榜首百一十九条第二项关于“车辆”的界说,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交通事端的发作只需满意路途、车辆、当事人一方存在差错并形成了危害结果的构成要件,即能够构成交通事端。基于此,其相同适用路途交通安全法以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则。首要,假如任何一方当事人能够举证另一方存在差错的,就能够减轻己方的职责,假如能进一步举证对方成心形成交通事端的,己方能够不承当职责。至于两边都无法证明对方存在差错的,那么相同的,也应当按照公平职责,分管补偿职责。
法令依据:
《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
第五十一条规则:当事人对路途交通事端确认有贰言的,能够自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恳求。复核恳求应当载明复核恳求及其理由和首要依据。
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恳求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议。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复核恳求不予受理,并书面告诉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路途交通事端;
(四)车辆在路途以外通行时发作的事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恳求的,应当书面告诉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恳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并作出复核定论:
(一)路途交通事端实际是否清楚,依据是否的确充沛,适用法令是否正确;
(二)路途交通事端职责区分是否公平;
(三)路途交通事端查询及确认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纳书面检查的方法,可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为有必要时,能够招集各方当事人参与,听取各方当事人的定见。复核检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停止复核。
第五十四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检查以为原路途交通事端确认实际不清、依据不的确充沛、职责区分不公平、或许查询及确认违背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定论,责令原办案单位从头查询、确认。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检查以为原路途交通事端确认实际清楚、依据的确充沛、适用法令正确、职责区分公平、查询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保持原路途交通事端确认的复核定论。
第五十五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定论后,应当招集事端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告复核定论。当事人没有参与的,应当采纳其他法定方式将复核定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五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从头确认的复核定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按照本规则从头查询,从头制造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吊销原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
从头查询需求查验、判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查验、判定定论确认之日起五日内,从头制造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吊销原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
从头制造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存案。
第三条交通警察处理路途交通事端,应当获得相应等级的处理路途交通事端资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