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发行条件 程序及有关要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1 14:15一、发行依据:
1.《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2.《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告诉》(发改财金[2004]1134号)
3.《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批企业债券发行规划及发行核准有关问题的告诉》(发改财金[2007]602号)
二、企业债券发行条件:
1.所筹资金用处契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职业开展规划;
2.净资产规划到达规则的要求;
3.经济效益杰出,近三个会计年度接连盈余;
4.现金流状况杰出,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才能;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严重违规行为;
6.前一次发行的企业债券已足额征集;
7.现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没有推迟付出本息的景象;
8.企业发行债券余额未超越其净资产的40%。用于固定资产出资项目的,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越该项目总出资的20%(现在履行30%);
9.契合国家开展变革委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职业开展规划和宏观调控需求确认的企业债券要点支撑职业、最低净资产规划以及发债规划的上、下限;
10.契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则。
三、处理流程:
1.赞同企业债券发行规划,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企业依照企业债券发行规划请求材料目录及其规则的格局,提出债券发行规划请求。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开展变革委提出请求;其他企业由各设区的市开展变革委初审后,向省开展变革委转报请求。经省开展变革委一致审阅后,会集向国家开展变革委请求我省企业债券发行规划。
(2)国家开展变革委依据商场状况和已下达债券发行规划发行状况,不定期受理企业债券发行规划请求,并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则的发债条件,对企业的发债规划请求进行审阅,契合发债条件的,核定发行规划和资金用处,报经国务院赞同后,由国家开展变革委下达发债规划,再经省开展变革委一致转发触及省直属企业和相关市的企业发债规划并提出有关要求。
2.赞同企业债券发行计划,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企业债券发行人获准发债规划后,依照揭露发行企业债券请求材料目录及其规则格局,逐级上报企业债券发行计划。经省开展变革委审阅后,向国家开展变革委请求。
(2)国家开展变革委受理企业债券发行计划后,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则的发债条件,以及国家开展变革委下达规划告诉的要求,对企业债券发行计划请求材料进行审阅,提出反应定见,告诉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弥补和修正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