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9 01:07
请求人:,男,1975年8月4日出世,汉族, 县人,
有限公司员工,住 。联系电话: 。
被请求人: 有限公司。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恳求事项:
恳求依法确定请求人2003年10月29日所受伤属工伤性质。
现实和理由:
2003年 月, 电信实业有限公司施行 线路改扩建工程,***以 有限公司名义 承揽该工程。
2003年10月26日, 有限公司聘任请求人吴俊在该工地从事 作业。两边虽未签定书面劳作合同,但请求人已与被请求人构成了现实上的劳作联系。
2003年10月29日下午8时许,请求人在作业中因电线杆上的吊线掉落 ,致请求人左膝关节错位,穿插韧带严峻损害,左腓总神经严峻损害。事端发生后,请求人先后经 医院、 医院等地医治,于 年 月 日出院。
请求人以为,请求人已与被请求人构成了合法的劳作联系,在作业时间、作业岗位上受伤,契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之规定,应确定为工伤。为此,特请求贵局依法确定为工伤。
此致
劳作局(挂靠公司注册地)
请求人:
二OO五年 月 日
附:1.请求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医疗确诊证明1份或是出院记载单复印件1份
3.证人证言(证明存在劳作联系)
有限公司员工,住 。联系电话: 。
被请求人: 有限公司。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恳求事项:
恳求依法确定请求人2003年10月29日所受伤属工伤性质。
现实和理由:
2003年 月, 电信实业有限公司施行 线路改扩建工程,***以 有限公司名义 承揽该工程。
2003年10月26日, 有限公司聘任请求人吴俊在该工地从事 作业。两边虽未签定书面劳作合同,但请求人已与被请求人构成了现实上的劳作联系。
2003年10月29日下午8时许,请求人在作业中因电线杆上的吊线掉落 ,致请求人左膝关节错位,穿插韧带严峻损害,左腓总神经严峻损害。事端发生后,请求人先后经 医院、 医院等地医治,于 年 月 日出院。
请求人以为,请求人已与被请求人构成了合法的劳作联系,在作业时间、作业岗位上受伤,契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之规定,应确定为工伤。为此,特请求贵局依法确定为工伤。
此致
劳作局(挂靠公司注册地)
请求人:
二OO五年 月 日
附:1.请求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医疗确诊证明1份或是出院记载单复印件1份
3.证人证言(证明存在劳作联系)